楼主
这一次,青春绝杀 了解我的人都知道,我是个不折不扣的篮球迷,而且是湖人死忠粉。说起来,自己喜欢篮球,还是因为曾经的小初恋。中二的男生说出了“能不能陪我在篮球场待一会儿”的话,而那个小姑娘,竟然在篮球场边上算起了三角函数(-_-||),男生自以为帅气的三步上篮、三分球小姑娘一个都没留意,男生倒也不气馁,反而老是缠着小姑娘,给她讲篮球场上的招式和动作,陪她一起看灌篮高手……小姑娘到底是什么时候觉得那个男生竟然也有一分可爱呢?应该是篮球赛上拼搏着挥洒汗水的样子,击中了小姑娘的一颗少女心吧。可惜,这个男生和小姑娘到底分手了,人走茶凉但记忆不散,小姑娘对篮球的热爱依然不减,身边的人都无法理解为什么一个女孩子会对篮球如此痴迷,只有一个人懂,并且小姑娘惊喜地发现,那个比自己大三岁的欧巴竟然和自己支持着同一支队伍!两个人在周末的早晨,会打开电视,调到CCTV5,遇上其他队伍的时候,俩人佛系地看比赛,遇到自己支持的队伍,俩人在一起又叫又跳,为每一次命中欢呼,也会为与篮网的失之交臂而喷喷“垃圾话”。时光流转,小姑娘已然成了女人,欧巴也变成了阿加西。不变的是,俩人依旧会在闲暇时刻,一起坐下来看场球赛,度过一个懒散的周末,而沙发上的人,也从两个变成了三个、四个、五个、六个。阿加西怀里抱着的小朋友,渐渐也被启蒙了,爱上这项运动。看着小朋友被他托举起来,第一次扣篮的时候,觉得对篮球的这份热爱,是流淌在我们家族中的。而我最喜欢的场景之一,也是阿加西带着小朋友一起打球的样子。 回想起我俩在一起的日子,有一次他请我去斯台普斯现场看球,球赛打完散场的时候,我俩慢慢地走着,这场比赛以失利告终,本来有点丧气的,到了车子里,见他磨蹭半天还不开车,然后从手套箱里掏出一个小盒子,问我愿不愿意嫁给他。“我们会经历高跌起伏,但是我们永远拥有彼此”,不善浪漫如他,竟也能说出如此窝心的话,于是便答应了这份求婚。后来的日子里,我俩不止一次地去现场看过球,我从方女士变成了权太太,但是坐在球场边,我依然是那个热爱篮球的小姑娘。而篮球场呢,也见证了我的两次恋爱经历,可以说,我的青春中,有和篮球抹不去的记忆。
我在想,是不是天妒英才是一句打不破的谶言:如果你不曾单场刷下81分,如果你没有三节62分,如果你没有谢幕战上拿了60分,如果你没有拿到5枚总冠军戒指……是不是你就会慢慢陪伴我们到老,然后让我们这群球迷,也可以刷刷“不懂球的胖子”这个梗。我以为,我会在未来的篮球赛上,在教练席上看到你的身影,你穿上西装,但眼神里依然满是对篮球的热爱,你会带着这支队伍走到总决赛,或许折戟,或许夺冠,而看球这么多年,我已经从一个湖人粉,上升为科蜜了,还想着,以后你执教的队伍,便是我最爱的队伍。这些幻想,就像粉红色的泡泡,虽然好看,但一戳即破。权爸说,自己最后悔的,就是没有让大哥成为科蜜,而是变成了金州勇士的球迷。现在的小孩子,没见过你巅峰时的模样,真的是太可惜了。 斯台普斯球场,雨天是你 晴天也是你 PS:权爸把科比的球鞋都收起来了,球衣也不再穿了。篮球是团队、是热血、也是拼搏、更是让男人永远能做个男孩的机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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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
写得真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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板凳
太棒了,原来是深藏地带的名副其实的科比粉丝,科比的主场斯台普斯都留下过脚印,看球缘起于爱情,成就于婚姻,经典的24号球衣值得永久珍藏,也许将来整个NBA再也不会出现24这个传奇的号码了,但是人们不会因为科比这颗篮坛巨星的陨落,而忘记紫金军团的领军人物,球迷心中永远的MVP,永远的战神,球队绝对的老大,拥有无限开火权,多少次挽狂澜于既倒,扶大厦之将倾,多少次经典的读秒绝杀,让球迷叹为观止。这些都是青春记忆,真的是被绝杀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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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远的男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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勾起了记忆深处的回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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